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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人(nvocc)知识,看这你就够了!

无船承运行业发展前景展望及其含义

日期:2021-04-20 / 人气:1021 / 发布:未知

        文/上海誉商 誉商资讯,提供的创业、投资、财务、工商和上市等方面资讯,铸就品牌的力量。
 
  近期无船行业的发展形势是愈来愈好,很多人就会问小编,一些关于无船承运人行业发展前景以及一些相关的行业知识,那么小编就简单给您介绍下,希望对您有帮助。十年誉商,期待和您的合作。
 
  说到无船承运,就不得不提到它的主体-无船承运人。
 

 
  无船承运人又称无船公共承运人(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缩写为NVOCC)。它通常是指自己不拥有船舶,但为他人提供海上运输服务,并通过有船承运人完成海上货物运输的人。我国《海运条例》中把无船承运人叫做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指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人。
 
  目前,对承运人所下的定义,一般是“与发货人订立运输合同的人或者实际完成运输的人”。
 
  综上,无船承运就是指无船承运人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业务、行为。
 
  由中国交通部签发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是企业直接或间接在境内签发MVOCC海运提单(B/L)、从境内以海运方式承运货物的唯一合法凭证。
 
  有光照射的地方,就同样存在光照射不到的地方,我们只能尽力去减少,通过交通部水运司下发的政策中,交通部规范无船承运市场成效明显,对于行业的推动行业的积极发展,更利于无船行业的深层次良性循环。
 
  从交通部水运司获悉《国际海运条例》实施5年来,交通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打击了无船承运业务市场违规经营行为,增强了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无船承运业务市场得到了进一步有效规范,申请数量明显增加,截至8月30日,取得我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的中外企业已超过2100家。
 
  依据《国际海运条例》规定,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向交通部办理提单登记,并缴纳保证金。交通部认真贯彻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国际海运条例》赋予的管理职责,结合无船承运业务管理制度实施进展情况,不定期对外公布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的企业名单,并加强市场监管,做到公开、透明、高效,使无船承运业务管理制度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同年6月,交通部公布了一批违规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的企业名单。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交通部对这些违规经营者进行了行政处罚。近日,交通部对10家违规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的公司作出处罚决定,罚款总额达100万元,这些违规企业均接受处罚,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罚款。同时,交通部进一步明确:各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经营者不得与不具有经营资格的无船承运人订立协议运价,不得接受其提供的货物或集装箱;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签发未依法登记的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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