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运价未备案或超出备案后果严重
日期:2021-04-20 / 人气:334 / 发布:互联网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无船承运业务取消审批(无需保证金、无需保险)改为备案。交通运输部将建立无船承运人备案和信用管理制度,及时向全社会公开信用记录,建立失信企业联合承接机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加强对无船承运市场的监管,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但是,依旧有一些无船承运公司有运价未备案或实际执行运价超出备案幅度的情况。近日,交通运输部检查各地无船承运企业运价备案执行情况,对部分未备案和实际执行运价超出备案幅度的情况予以处罚。让我们一起来看下案例。
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份交通违法通知书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违反了第十五条,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执行。
上述可知,自无船承运业务取消审批改为备案以来,为了预防只注重眼前利益,而去违法、违纪的公司,无船承运业务的管理也是愈发严谨,从而一系列新的制度也随之而来。请各位无船承运人务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备案的运价幅度应正常合理并且要根据实时情况经常更新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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