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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人(nvocc)知识,看这你就够了!

无船承运行政许下放上海推动行业发展

日期:2021-04-20 / 人气:135 / 发布:未知

  文/上海誉商 誉商资讯,提供的创业、投资、财务、工商和上市等方面资讯,铸就品牌的力量。
 
  下文信息采集自中国交通报,关于办理无创承运人,可以联系上海誉商,十年商务承办经验,给您更周到,高效的服务。
 
  可能有些读者对于无船承运人的含义还不算特别了解。那么请接着看。
 

 
  无船承运人是集装箱运输中,经营集装箱货运的揽货、装箱、拆箱以及内陆运输,经营中转站或内陆站业务,但并不经营船舶的承运人。在西方国家,这类承运人应在政府海运部门登记,并在海运部门和航运公会监督下进行业务活动。但他们与船舶公司的关系,属于货方与船方的关系。实际上是中间承运商,具有双重身份。对真正的货主,他是承运人,但对船方,他又是托运人。
 
  日前,交通运输部启动无船承运业务行政许可下放工作,拟将此类事项的行政许可权下放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第一批将在上海开展试点,相关下放方案审核确认后,有望于今年二季度开始试点。
 
  作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无船承运业务行政许可下放后,申请人可在当地就近办理审批业务。即将出台的下放方案将作出规定,保证行政许可工作流程顺利衔接,保证无船承运经营者及相关权利主体的正当权益得到保护,保证交通运输部对无船承运市场总体情况掌握和宏观管理工作不受影响。此项工作将陆续在全国范围内展开,预计到2015年全部完成。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人表示,选择在上海试点主要有三点考虑。一是上海航运辅助业发达,无船承运审批量占全国总量的三分之一;二是申请事项种类齐全,能够广泛涵盖多种样本类型;三是当地银行、保险机构及相关主管部门发展成熟,为试点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此举的推行,更利于上海地区的经济发展,更有利于无船运输的行业发展,是积极可观的,十年誉商,期待和您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