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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人(nvocc)知识,看这你就够了!

无船承运人(NVOCC)与船舶代理人有什么差别

日期:2021-07-08 / 人气:288 / 发布:互联网

    无船承运人(NVOCC)与船舶代理人根本的区别是无船承运人(NVOCC)不得充实船舶代理业务,因为其本身就是承运人。
 
    而货运代理人则可以从事或兼营船舶代理业务,由于货运代理人有掌握祸源、汇集货载,提供运服务的优势,因而,许多的船东也委托货运代理人为其提供船舶代理服务,很多货运代理人便同事兼营船舶代理业务,但是根据相关规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该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也就是说货运代理经营船舶代理业务时也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接受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可以从事的业务有:
 
    ①办理船舶进出港口手续,联系安排引航、靠泊和装卸;
 
    ②代签提单、运输合同,代办接受订舱业务;
 
    ③办理船舶、集装箱以及货物的报关手续;
 
    ④承揽货物、组织货载,办理货物、集装箱的托运和中转;
 
    ⑤代收运费,代办结算;
 
    ⑥组织客源,办理有关海上旅客运输业务;
 
    ⑦其他相关业务。
 
    由此可见船舶代理人是船方的代理,与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船舶经营人之间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换句话说,货运代理人和无船承运人(NVOCC)均无权代替船方代签提单。
 
    这对于改变过去我国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NVOCC)均可代替船方签发提单、造成双方代理或主体及权利义务不清的状况,必然会有所裨益。由此可见,无论是无船承运人(NVOCC)还是货运代理人亦都不具有代替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签发海运提单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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