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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如何开具发票?

日期:2021-04-19 / 人气:1143 / 发布:上海誉商

随着国际贸易、运输方式的发展变化,国际货运代理已渗透到国际贸易的每一领域,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调查发现,"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业"纳税人由于对税收政策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在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上存在不少错误。
 
一些纳税人扩大了国际运输服务范畴,将国内运输业务、仓储业务一同计入到了国际运输当中,并开具零税率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且不同级别的代理公司间将国内运输费、仓储费、装卸费及国际海运费层层加价,海运公司实际收取的金额要小于报关单上的海运费记载金额。
 
由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业"开具零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目前缺乏对该行业税收政策统一正确认识,缺少规范管理,形成纳税人任意扩大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范围,容易造成虚开发票行为,是滋生虚开发票的温床。正确理解并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应建立一套既利于财务核算、又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管理办法,
 

 
税收征收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并明确:收取国内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等款项时,如果各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公司开具以上项目的发票,都要按上述项目所适用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对应进项税进行抵扣);如果为代收代付款项的,由承接业务单位直接向出口货物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相应票据,各级代理之间利用发票复印件作为记账凭据、在其他应收应付科目核算,并且每级代理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所代收代付的金额也与发票金额一致。
 
在财务核算上要明确:收取国际运费款项时,也应由实际承接国际运输单位直接向出口货物单位开具相关国际运输费用凭据,严格按照代收代付要求操作,各级代理之间利用国际运输费用凭据复印件作为记账凭据、在其他应收应付科目核算,并且每级代理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所代收代付的金额也与实际承接国际运输单位向出口货物单位开具国际运输费用凭据金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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