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无船承运人(nvocc)知识,看这你就够了!

无船承运业务如何备案?保证金如何退还?

日期:2021-07-08 / 人气:128 / 发布:上海誉商

上海誉商十年磨一剑,立足为企业打造新的商业空间和价值提升提供支持,近年来为推动上海创新发展,积极做出努力,对工商注册,商业服务,资质认证等做出了重要贡献。上海誉商为大家来简单的介绍:无船承运业务如何备案?保证金如何退还?希望能帮助到有需求的朋友,如果您需要协助办理,可以直接致电我们。

无船承运人备案流程:
 
1.从事无船承运业务的企业应当在相关经营活动开始后15日内,向注册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终止无船承运业务的企业,应向注册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终止经营的备案。无船承运企业为境外注册企业的,可任选一个经营业务实际发生口岸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2.无船承运企业运价备案要求不变。
 
 
无船承运人业务资质的保证金、保费怎么退还?
 
以保证金为财务责任形式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的企业,可于2019年5月至7月集中申请退还保证金。在退款申请公示无异议后,保证金将按程序及时退还。其中取得交通运输部签发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的企业,向交通运输部申请退还保证金;取得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签发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的企业,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申请退还保证金。
 
需要哪些材料?
 
(1)退还保证金申请书。申请书中须明确保证金退款账号信息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境内申请人申请退款账号原则上应为申请人账号。境外申请人需在申请书中明确境内一家机构的账号为退款账号,并提供与境内机构所达成使用其账号退还保证金事项的协议,提供该境内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原件。
 
(3)如申请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申请人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境外公司应为相应证明文件)。
 
(4)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以保证金责任保险为财务责任形式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的,由保险合同双方自行协商保费退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