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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运价备案或超备案收费会怎么样?

日期:2021-04-20 / 人气:342 / 发布:互联网

    自《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发布,无船承运业务取消审批(无需保证金、无需保险)改为备案制度后,多数人开始进行运价备案,但是如果企业未运价备案或超备案收费会怎么样?下面我们上海誉商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的内容。
 
    如果企业未办理运价备案,从事相关的无船承运业务,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第四十一条规定:未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的,由经营业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企业在实际执行运价超出备案幅度的情况,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十五条规定:
 

 
    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的名称、注册地、营业执照副本、主要出资人;
 
    (二)经营者的主要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身份证明;
 
    (三)运营船舶资料;
 
    (四)拟开航的航线、班期及沿途停泊港口;
 
    (五)运价本;
 
    (六)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申请材料真实、齐备的,予以登记,并通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真实或者不齐备的,不予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自无船承运业务取消审批改为备案以来,为了预防只注重眼前利益,而去违法、违纪的公司,无船承运业务的管理也是越来越严格,从而一系列新的制度也随之而来。请各位无船承运人务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备案的运价幅度应正常合理并且要根据实时情况经常更新运价。